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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月发千元?滨海落户不止这点福利!

发布时间: 2018-05-18 09:03:33

来源: 滨海发布

分类: 本地楼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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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月16日中午,第二届世界智能大会重磅发布了《天津市加快推进智能科技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》和《天津市“海河英才”行动计划》,在项目扶持、资金保障、人才引进等方面出台一批吸引力更强的政策,全力打造最优政策组合,为智能科技产业发展壮大提供支撑。

  政策中提到大学生落户滨海新区,会有以下“福利”:

  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大学本科、硕士、博士,连续3年分别给予每年1.2万元、2.4万元、3.6万元租房和生活补贴。

  以天津开发区为例,补贴的申请方式如下:

  企业申报条件:人才所在企业须为在开发区注册的企业,对企业实际经营地不作具体要求。不适用于机关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。

  个人申报条件

  1.学历

  (1)国内学历:毕业证书+证书+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》。

  其中,毕业证书: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;证书:与毕业证书相匹配,个人信息、毕业院校、学习期限、所学专业、学制情况等内容一致;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》: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,认证内容与毕业证、证一致。

  (2)境外学历:学历证书+《国外学历认证书》。其中,《国外学历认证书》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。

  2.户籍状况

  滨海新区户籍包括:个人家庭户籍和单位集体户籍。

  落户滨海新区是指:2017年1月12日以后户籍由滨海新区行政区域外首次迁入滨海新区行政区域。

  落户情形包括:外省市迁入和本市其他区迁入,其中新区户籍生源高等院校毕业户籍回迁视为迁入。

  滨海新区各区域间户籍实行互认。按照管理区域划分,居民户口簿、集体户口页或户籍证明材料的经办机关分别为:

  原塘沽行政辖区:滨海新区公安局塘沽分局或所属派出所

  原汉沽行政辖区:滨海新区公安局汉沽分局或所属派出所

  原大港行政辖区:滨海新区公安局大港分局或所属派出所

  开发区:滨海新区公安局开发分局或所属派出所

  保税区:滨海新区公安局保税分局或所属派出所

  高新区:滨海新区公安局高新分局或所属派出所

  生态城:滨海新区公安局生态城分局或所属派出所

  中心商务区:滨海新区公安局塘沽分局或所属派出所

  临港经济区:滨海新区公安局塘沽分局或所属派出所

  东疆保税港区:天津港公安局或所属派出所

  3.劳动合同

  人才与企业签订3年(含)以上劳动合同,补贴申请期限须在劳动合同约定期限内。

  4.社会保险

  社会保险由申报企业缴纳,主体与劳动合同一致。企业为人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(含)以上的,即可申请本年度补贴。保险连续认定:

  《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》中的“参保单位”与劳动合同一致、本市“五险”缴费起止时间连续、申请期内实缴费期限≥3个月;

  《天津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缴费查询清单》中申请期限内“五险”连续。

  社会人员个人缴费窗口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可申请补贴。

  5.连续申报

  补贴按照逐年申请的原则进行,满足相应条件的,可申请本年度补贴。

  此处所指年度为自首次申请之日起的周期年,非自然年度。补贴连续申请,申请期限及其间的社会保险不得间断,出现间断视为放弃申请权利。

  6.申请期限

  基准时间:落户时间、劳动合同签订时间、社会保险起缴时间,以其最晚者为初次申请的最早起始基准时间。

  第一次申请:申请期限的起始时间应等于或晚于起始基准时间,向后延续至第12个月为申请期限终点时间。

  第二次申请:自初次申请月开始计算,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5月(含)以上的,可申请第二年度的补贴,其他标准不变。

  第三次申请:自初次申请月开始计算,连续缴纳社会保险27月(含)以上的,可申请第三年度的补贴,其他标准不变。

  依据社保实际缴纳情况,自申请之日起最多前推12个月确定补贴期限起始时间,即连续缴纳12个月或以上的情况下申请该年度补贴。

  在保险连续的情况下,允许人员所在企业发生变更。

  补贴标准

  符合引进条件的人才可享受为期三年的住房和生活补贴,具体标准如下:

  1.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、取得境外学士的留学归国人员每人每年1.2万元;

  2.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、取得境外硕士的留学归国人员每人每年2.4万元;

  3.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、取得境外博士的留学归国人员每人每年3.6万元。

  吸引储备人才和生活补贴按年度进行审核和发放,采取“从高不重复”原则,每人连续3个年度。

  企业申报流程

  1.企业系统注册

  企业登录“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吸引储备人才补贴申报系统”(http://202.99.99.191:5050)进行注册账号,注册后登陆该系统填写企业信息后提交,待开发区人社局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。

  2.企业系统申报

  企业完成注册后即可登陆系统为符合条件的人才进行网上申报,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所需材料原件扫描件,由开发区人社局对企业提交的申报信息进行审核。

  3.企业政务平台申报

  开发区人社局审核完成后,企业可打印生成《滨海新区吸引储备人才住房和生活补贴申请表》、《吸引储备人才住房和生活补贴申请提供材料清单》,企业登录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平台(www.teda.gov.cn)首页→政策兑现→企业办事→政策兑现(人才引进)→搜索→吸引储备人才政策兑现指南,通过在线受理进行提交,兑现办预审无误后,通知企业提交纸质材料。

  4.企业提交纸质材料

  企业接到兑现办通知后,将所有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天津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办公室(地址:第二大街与新城西路交口MSD-A1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层17号窗口)。

  申报材料中,除社险缴费证明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均需留存以外,其他材料原件经现场查验后返还,企业申报材料包括:

  (1)吸引储备人才住房和生活补贴申请提供材料清单(一份,企业盖章)

  (2)滨海新区吸引储备人才住房和生活补贴申请表(一式四份,申请人签字,企业盖章);

  (3)企业营业执照(原件现场审核,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企业公章);

  (4)有效身份证件:居民身份证等(原件现场审核,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企业公章);

  (5)劳动合同(原件现场审核,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企业公章);

  (6)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(原件留存,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企业公章);

  (7)天津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缴费查询清单(原件留存,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企业公章);

  (8)落户新区的户籍证明:居民户口簿、集体户口页等(原件现场审核,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企业公章);

  (9)学历证明:国内学历=毕业证书+证书+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;境外学历=学历证书+国外学历认证书(原件现场审核,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企业公章)。

  5.主管部门审核

  由开发区人社局对兑现办递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后按批次上报滨海新区人社局复审。

  6.补贴资金兑现

  企业可通过申报系统查询复审结果。开发区人社局按照滨海新区复审名单发放补贴,按批次将资金一次性拨付至企业账户,由企业一次性发放至申报个人。

  开发区人社局电话通知企业提交《开户许可证》、《天津市企业单位往来收据》、《承诺书》(见附件),企业后续查询到账情况。

  咨询电话:25202753(人社局);25208105、25202116、25202766(兑现办)

  受理地址:宏达街19号A区5层(人社局);

  第二大街与新城西路交口MSD-A1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层17号窗口(兑现办)



责任编辑: tianjinadmi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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