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樊钢在房地产论坛关于房产税征收的看法

发布时间: 2017-08-14 15:49:48

来源: 新浪博客

分类: 业界访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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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樊钢2017房地产论坛的谈话。樊指出了,我国目前城市化发展面临的问题,和预测房价不会跌,以及收房产税的必要性和事实办法,根据他介绍,来总结梳理一下。

首先,针对我国目前城市化发展面临问题的思考

第一是,根据人口流动的思考。农村转县城,县城转市区,市区转省会,省会的转北上广,人口既然从农村向各个大城市来回转移了,那就要放开房屋租赁,确保租和买同权,这样符合人口流动的需求,能保证租房结婚、生育、就学、医疗、福利无忧。但毕竟土地太少了,房价会奇高,需要防止囤积,最好的办法就是征收房产税,减少买了不住,囤积牟利的情况,这有助于打破以房牟利。

第二是,稳定房价,要看城市发展模式。目前针对城市化发展模式分为两派,一类是支持以北上广等大城市为中心的城市群模式,一类是以各市为中心发展的模式。以北上广等大城市为中心的城市群模式,人口会持续向北上广周边高密度聚集,会持续大城市病问题,随着人口流动,房价还是会上涨,且供不应求,落后地区的肯定会往城市涌。以各市为中心发展的模式,则能够合理调控房价,最简单的办法,就是没收宅基地,增缩土地供应,确保房价合理性,但是剥夺宅基地配给权利。

根据以上情况先做一个思考

如果按着这个人口流动的假设来说,房产税是有必要的。但是,虽然说没有房价的压力,有助于其它产品的消费,房产税会不会转嫁租赁的成本里?

还得考虑人文的影响,社会长期处在租房的大环境里,家庭概念会不会进一步弱化?以目前买房来看,虽然不排除牟利,但是国人思想还是以“家”为追求,长期租房之后人文思想会不会没有“家”的追求了?房产税政策、“租房模式”确立后,长此以往,会不会导致人口结构不稳定,徒增社会的流动性,对经济造成影响?有没有在几个大都市间来回折腾的可能性?人只要换工作,必然会经历短暂的下岗期。再者,到哪里都是奇高的房产税,买不起房也不行吧?因此,就更凸显了农村宅基地的重要性,租不能代替有,有才踏实。

如果要以北上广等大城市为中心的城市群模式,开启租赁,就需要保有宅基地,给有“家”思想和情感的人,使大家可以享受城市的便利,假期又可以回乡下的小庭院。显然,以各市为中心,不断扩张,虽然有助于住房低价位,但是需要收缴宅基地,这从国情和法理上,都一个难关。对环境来说,各地区的市区大规模扩张,长期也是不行的,举国城市化对环境影响不可估量,中国柏油沥青的大肆建设,已经比非洲都热了,每一个城市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力,再恢复是难题,在几个城市群聚集人口,总比每一处都大批量建房要好,需要思考人口衰退,房产过剩,来回转移,每个转移的档期肯定会有过剩房产,当然,人口聚集在几个城市群,对经济发展的平衡,可能是无益的。

其次,房产税征收的必要性和办法

房产税征收,符合人口流动的趋势,符合降低房价的需要。可以缓解土地价格过高,降低成品房的成本,把一部分钱从土地里转嫁给购房者。房产税征收的办法,考量国内外各种经验,具体政策是双轨制,新房20年过渡期,老房子,解放前都缴过了,20之后再缴,具体是会实现根据房价弹性收取,老房和低价房,会实现减免。

根据以上情况再做一个思考

一、房产税征收,还得明确,是针对商业区的商品房,我们农村一家一宅的,不是商品房,我觉得不该收。至于已经在城市落户的,该不该没收宅地,推倒老房子,这也是个问题,如果想解决这个问题,同时对应的,就要解决怎么返回农耕户口,也可能耕地要搞农场了,但主要是分宅基地,你不能总想着往城市赶,城市混不下去,你往哪里赶?监狱里,还是贫民窟?租房都租不起,他们最起码的生存保证是什么?口粮田没了,宅基地没了,老祖宗坟地也没了,他活着的意义是什么?大量的社会混子,流窜人口,没有灵魂归宿,是个很大的问题,稍微一怂恿就可能给你惹乱子。有钱再哪都有权利,没钱,那就得保证起码的生存空间。我觉得,商品房只是国家发展的一个阶段,一家一宅就该是国民家庭单位的标配,你现在觉得应该收缴,但是50年后,人口少了,这个目标又可以实现了,但这个政策你现在改变了,违背建国的国本追求,侵害广大传统农民阶级利益的影响,这些都是不好估量的。

二、我觉得,即便是商业区商品房,只要户口在,首套房也不该收,首套房是安身立命的。要按户口归属来判定首套房的位置,如果户口在商业区,户口已经不在老家了,户口归属地的首套商品房,不该收房产税,但是,户口在商业区,商业区有房,老家也有,那就征收老家那套。反正也一样,户口在农村,老家有房,商业区买的就该缴纳房产税。至于,不在户口归属地的首套房,好比我户口在家,我在商业区,买了首套房,其他地方没有房子,这种怎么收?可以弹性的收,可以根据经济情况,这还牵扯一个外籍人士的问题。

责任编辑: renlijua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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